1.招生范围有规定
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坚持属地招生原则。各市(区)普通高中学校在本市(区)范围招生。江苏省泰州中学135人招生计划面向兴化市、泰兴市、靖江市、姜堰区招生。五年制高职(含师范)、普通中专、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外地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我市招生,应得到泰州市教育局同意才可招生。
2.指标生招生计划比例提高
继续执行公办四星级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的招生政策,指标生计划占统招生计划的比例提高到75%,指标生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本地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录取在非指标统招生录取后进行,根据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分配数和考生志愿,在本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择校生比例下降
今年每个学校招收的择校生比例由去年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下调至10%。
4.综合素质评定与生物、地理的等级对录取有影响
凡报考普通高中和五年制高职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①②须达合格,其他各项和地理、生物等级须达C级以上。
5.尾分相同考生仍采取“同分跟进”办法
普通高中录取时,对尾分同分的考生,采取“同分跟进”办法全部予以录取。
6.继续执行“录取、建学籍、公示”三同步政策
普通高中录取执行“录取、建学籍、公示”三同步政策,普通高中每批次录取后,同时建立普通高中学籍,并通过泰州教育网向社会公示。
7.普通高中录取仍实行征求志愿
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对中考成绩在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上,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中征求志愿。
8.严格执行普高录取控制线
今年,泰州市教育局仍将严格执行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所有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得擅自接收控制线下的考生。
9.五年制高职录取尊重考生志愿
五年制高职严格按考生志愿、分数择优录取。
10.《录取通知书》统一寄发
录取新生的《录取通知书》由泰州市教育局统一印制,招生学校根据市教育局提供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公章后,连同入学报到须知等相关材料,由泰州市邮政局统一寄发考生。
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坚持属地招生原则。各市(区)普通高中学校在本市(区)范围招生。江苏省泰州中学135人招生计划面向兴化市、泰兴市、靖江市、姜堰区招生。五年制高职(含师范)、普通中专、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外地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我市招生,应得到泰州市教育局同意才可招生。
2.指标生招生计划比例提高
继续执行公办四星级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的招生政策,指标生计划占统招生计划的比例提高到75%,指标生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本地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录取在非指标统招生录取后进行,根据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分配数和考生志愿,在本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择校生比例下降
今年每个学校招收的择校生比例由去年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下调至10%。
4.综合素质评定与生物、地理的等级对录取有影响
凡报考普通高中和五年制高职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①②须达合格,其他各项和地理、生物等级须达C级以上。
5.尾分相同考生仍采取“同分跟进”办法
普通高中录取时,对尾分同分的考生,采取“同分跟进”办法全部予以录取。
6.继续执行“录取、建学籍、公示”三同步政策
普通高中录取执行“录取、建学籍、公示”三同步政策,普通高中每批次录取后,同时建立普通高中学籍,并通过泰州教育网向社会公示。
7.普通高中录取仍实行征求志愿
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对中考成绩在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上,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中征求志愿。
8.严格执行普高录取控制线
今年,泰州市教育局仍将严格执行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所有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得擅自接收控制线下的考生。
9.五年制高职录取尊重考生志愿
五年制高职严格按考生志愿、分数择优录取。
10.《录取通知书》统一寄发
录取新生的《录取通知书》由泰州市教育局统一印制,招生学校根据市教育局提供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公章后,连同入学报到须知等相关材料,由泰州市邮政局统一寄发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