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云紫的庭辩:【1d100=2=2】
八云紫大失败!延后结算。
张华的庭辩:【1d80=24+20=44】
八云紫:异议!即使这样,张华,你也只是证明了茨木华扇没办法发现手臂掉包而已, 并没有证据证明你去实施了掉包的行为。
张华:异议!我方现在正好要提交一项新的证据!
四季映姬:新的证据?是什么?
张华:与河城荷取的交易票据!从时间上可以证明,我实施了去将华扇手臂掉包的行为。由于我是自首,所以要证明我去实施了将华扇手臂掉包的行为,只要证明我可以做到就行了。
张华之前去过妖怪山玄武涧,与河城荷取进行了多项交易,包括缆车、保险、机器人,从票据留下的时间,可以证明那时张华与河城荷取接触过,有能力得到仿制的鬼之臂。
张华:因为仿制的鬼之臂已经被射命丸文的新闻所曝光,所以对河童而言已经失去了价值成为废弃的物品。而我与河城荷取的交易中她也是用废弃机器人改造的,在工程学视角来看,仿造的鬼之臂其实就是条已经没用的机械臂,所以我可以从容地趁河城荷取不注意的时候顺手拿走废弃的鬼之臂,她也不会在意一条废弃的机械臂。
八云紫:竟然!还能这样!刚好在见华扇之前去过制造仿制鬼之臂的河城荷取那里!这一定是巧合吧!怎么可能早有预谋!
张华:哼哼,谁主张谁举证,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你就不能说这是没有预谋的巧合。
(今日牙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