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部统一部署,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督查组近日进驻我市,对我市落实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昨天,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主任刘长根一行与我市座谈,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市长王大虎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副市长赵国权汇报我市相关工作准备情况。
做好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也是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的有力抓手,沧州作为京津冀大气污染“2+4”核心区城市之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制定了保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前期污染治理,加大污染削减力度,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以及重点污染源,制定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及强制性减排措施。其中,20日起,针对企业排污、施工工地、“三场”管理、清扫保洁、车辆管控、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等启动了6项应急管控措施;8月24日0时至9月4日24时在全市同步全程启动空气质量保障措施,进一步强化对大燃煤污染减排,工业企业停、限产,机动车管控,扬尘污染控制等方面督查力度,包括建成区尚未完成淘汰或清洁能源替代的10蒸吨及以下锅炉、浴炉等燃煤设施暂停使用、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等内容,确保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30%以上。
刘长根对我市相关工作给予肯定并指出,沧州空气质量保障工作领导重视,准备充分,措施得力,监管体系健全,落实机制完善,治理成效显著。希望沧州进一步细化保障方案,严控工业企业污染,重点加大对辖区内高架点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中小企业、排放不达标企业治理力度,出实招、下大力,做好扬尘污染控制、机动车管控等工作,确保各项目标如期完成。
王大虎表示,沧州各级各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会议精神和环保部、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以及督导组的要求,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吸收和借鉴兄弟地市的典型经验,进一步细化保障方案,加快制定完善各项专项保障措施,切实抓好砂石料料场、预拌混凝土企业、渣土运输企业扬尘治理,加强对中小企业污染物排放治理整顿,严格对机动车辆的管控,统筹安排好学校正常教学等各项衔接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提高控制质量保障水平,为活动期间环境空气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做好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也是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的有力抓手,沧州作为京津冀大气污染“2+4”核心区城市之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制定了保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前期污染治理,加大污染削减力度,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以及重点污染源,制定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及强制性减排措施。其中,20日起,针对企业排污、施工工地、“三场”管理、清扫保洁、车辆管控、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等启动了6项应急管控措施;8月24日0时至9月4日24时在全市同步全程启动空气质量保障措施,进一步强化对大燃煤污染减排,工业企业停、限产,机动车管控,扬尘污染控制等方面督查力度,包括建成区尚未完成淘汰或清洁能源替代的10蒸吨及以下锅炉、浴炉等燃煤设施暂停使用、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等内容,确保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30%以上。
刘长根对我市相关工作给予肯定并指出,沧州空气质量保障工作领导重视,准备充分,措施得力,监管体系健全,落实机制完善,治理成效显著。希望沧州进一步细化保障方案,严控工业企业污染,重点加大对辖区内高架点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中小企业、排放不达标企业治理力度,出实招、下大力,做好扬尘污染控制、机动车管控等工作,确保各项目标如期完成。
王大虎表示,沧州各级各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会议精神和环保部、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以及督导组的要求,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吸收和借鉴兄弟地市的典型经验,进一步细化保障方案,加快制定完善各项专项保障措施,切实抓好砂石料料场、预拌混凝土企业、渣土运输企业扬尘治理,加强对中小企业污染物排放治理整顿,严格对机动车辆的管控,统筹安排好学校正常教学等各项衔接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提高控制质量保障水平,为活动期间环境空气质量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