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对于云鹤居上新,我想表达一些观点:
1.对于设计师的“跟风”:脑洞可以撞,只要不是人家独有的东西就行。什么风格可以算独有呢,个人认为,开行业先河,跨越行业的界限,从外界(大多是艺术品)获取素材,之后进行再创作就会形成独有的风格。比如将山水图卷运用到汉服上就是很好的创新。然而,从同行业已有设计中提取元素进行重组就不能算是独创了,可以说是借鉴,非常相似的就是抄袭了。将汉服传世品,和服,韩服的纹样风格用于现代汉服,可以说是一种向经典的致敬,但不能说是创造了一种风格。如果多个商家采用了这种风格,也没有什么谁跟随谁的标准可言。肯定老商家的创新之处,并不代表者它对一些风格的独占性。
2.关于是否应该指责设计师跟风行为,要求他们做新风格,答案很简单:如果有人出钱请设计师独家设计,那么可以随意要求,不然就要听从市场和设计师的意愿。风格就是越独特越有竞争力吗,其实不然。长期以来,社会对传统纹样及其搭配应用已经形成了一套大众审美。有人说,流传下来的风格大多是独特的,没错,但也要注意,与此同时许多另辟蹊径的设计夭折了,这是一条险路。设计是带着镣铐跳舞的,是受到市场局限的创造活动,要求新商家尝试全新的设计风格,就要为设计的风险负责,或者,找一个甘愿冒险的设计师。如果没有担保风险,还要指责别人不肯冒险,是不是有点不讲理了呢?
3.公平竞争原则是否得到损害?没有,为什么呢?因为客户群不一样。正所谓各花入各眼,有人买的是对设计的偏爱,服装的保值增值性,还有可能是一种优越感(无贬义,这也是消费效用),已经形成了固有客户群。有人买的就是个性价比。我相信选择前三者的人绝对不会因为什么性价比就会放弃他们的固有偏好,后者也不一定能买或者愿意买前三种价值于一身的衣服。那么,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市场的细分化不会影响有固定消费群体的老商家的利益,至于为什么不去占领新市场,是因为根本不想也没必要去占领。
4.最后,如何看“跟风”的消费者?只有设计师创造了风格,我们消费者只是选择风格跟随潮流而已。你跟得早些,我跟得晚些,都是跟风,何来五十步笑百步。如果是按照消费金额来分那我也无话可说,只是价值观不同罢了。更何况有些商家的风不好跟,并没有给消费者太多机会,那么没抢到所谓“原创”作品就必需接受打包加价,或者几个月不买汉服等待上新?要想不跟风,自己扯布设计汉服就可以了。
最后要说,抄袭和借鉴的界限一直很模糊这一事实是不可否认的,我的标准可能与你不同。因此,为了弄清商业设计版权我正在开始学习美国版权法(不要问为啥不是中国版权法),对于设计的法律保护范围欢迎大家讨论。
感谢能够耐心看完我长篇废话的各位吧友。
1.对于设计师的“跟风”:脑洞可以撞,只要不是人家独有的东西就行。什么风格可以算独有呢,个人认为,开行业先河,跨越行业的界限,从外界(大多是艺术品)获取素材,之后进行再创作就会形成独有的风格。比如将山水图卷运用到汉服上就是很好的创新。然而,从同行业已有设计中提取元素进行重组就不能算是独创了,可以说是借鉴,非常相似的就是抄袭了。将汉服传世品,和服,韩服的纹样风格用于现代汉服,可以说是一种向经典的致敬,但不能说是创造了一种风格。如果多个商家采用了这种风格,也没有什么谁跟随谁的标准可言。肯定老商家的创新之处,并不代表者它对一些风格的独占性。
2.关于是否应该指责设计师跟风行为,要求他们做新风格,答案很简单:如果有人出钱请设计师独家设计,那么可以随意要求,不然就要听从市场和设计师的意愿。风格就是越独特越有竞争力吗,其实不然。长期以来,社会对传统纹样及其搭配应用已经形成了一套大众审美。有人说,流传下来的风格大多是独特的,没错,但也要注意,与此同时许多另辟蹊径的设计夭折了,这是一条险路。设计是带着镣铐跳舞的,是受到市场局限的创造活动,要求新商家尝试全新的设计风格,就要为设计的风险负责,或者,找一个甘愿冒险的设计师。如果没有担保风险,还要指责别人不肯冒险,是不是有点不讲理了呢?
3.公平竞争原则是否得到损害?没有,为什么呢?因为客户群不一样。正所谓各花入各眼,有人买的是对设计的偏爱,服装的保值增值性,还有可能是一种优越感(无贬义,这也是消费效用),已经形成了固有客户群。有人买的就是个性价比。我相信选择前三者的人绝对不会因为什么性价比就会放弃他们的固有偏好,后者也不一定能买或者愿意买前三种价值于一身的衣服。那么,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市场的细分化不会影响有固定消费群体的老商家的利益,至于为什么不去占领新市场,是因为根本不想也没必要去占领。
4.最后,如何看“跟风”的消费者?只有设计师创造了风格,我们消费者只是选择风格跟随潮流而已。你跟得早些,我跟得晚些,都是跟风,何来五十步笑百步。如果是按照消费金额来分那我也无话可说,只是价值观不同罢了。更何况有些商家的风不好跟,并没有给消费者太多机会,那么没抢到所谓“原创”作品就必需接受打包加价,或者几个月不买汉服等待上新?要想不跟风,自己扯布设计汉服就可以了。
最后要说,抄袭和借鉴的界限一直很模糊这一事实是不可否认的,我的标准可能与你不同。因此,为了弄清商业设计版权我正在开始学习美国版权法(不要问为啥不是中国版权法),对于设计的法律保护范围欢迎大家讨论。
感谢能够耐心看完我长篇废话的各位吧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