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是中通员工,前2个月我收一个件到青海,但从南京中转到青海,然后就不见了,网店客服与发件人协商赔款2300元,(发件人和收件人是同一个人)2月过去了,网点领导说有欲望没有扫发件,公司不予赔偿.这钱要我自己掏,我有很多疑问,首先第一点,件不是在我网点丢失,不该由我网点客服与客户沟通协商赔偿事宜,应该是南京中转或青海中通公司去沟通......第二点是我最不信服的,从丢失到赔偿我都不知道!!第三,快件由南京中转出去,有没有扫发件,丢失就是丢失,不都得赔吗?像这种事情告到邮政总局有胜诉的机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