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你好,我是阳光四季一住户,好不容易将房屋装修好,想去天然气公司开通天然气,可是得知阳光四季住户现在无法开通天然气,天然气公司工作人员告知是阳光四季开发商因欠天然气公司工程款,所以现在不予办理阳光四季的天然气业务,并且明确说,我们住户要想开通天然气,只能去找开发商让他们付清拖欠尾款。我认为开发商和天然气公司的纠纷,为什么要我们住户来承担责任,希望县长能帮助解决这个问题,让我能顺利开通天然气,尽快入住。谢谢!!
管理员回复 : ( 2015-08-24 11:36:09 )
您好,经了解:一、阳光四季商住楼的天然气安装是水富县天然气有限公司与阳光四季开发商水富县金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28日签订的安装合同,合同中第八条明确约定水富县金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时付款150万元,余款190万元于工程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现距工程竣工验收已超过2年零3个月,县天然气公司屡次找水富县金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收工程余款,但至今该公司仍未付清余款,已严重违反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
二、阳光四季商住楼用户购买住房签订的购房合同是与水富县金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等于是把开通天然气的开户权交给了水富县金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户并未与水富县天然气有限公司签订供气合同,与水富县天然气有限公司不发生合同关系,建议该商住楼住户进一步加强与水富县金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沟通协调,尽快办理天然气开通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