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中国人民抗战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空气环境质量,自2015年8月25日0时至9月4日24时,实行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临时交通管制。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全县范围内,对城区机动车实施限行。期间每天7时至21时,对上路行驶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尾号为字母的按双数管理,届时电子监控进行全天候抓拍。
二、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摘自巨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