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吧 关注:156,196贴子:1,237,304
  • 3回复贴,共1

关于辩论的常识:双方对于辩题关键词定义不同不代表辩论没有意义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我们举一个典型的不能再典型的例子,“钱是不是万恶之源”,普通人打这个辩题,会因为“万”的定义不同而争定义,其实只要定义没有太大的疏漏,争定义是没有多大意义的。
而多数时候该辩论的地方在于,定义不同,我们也不争定义,而是去看看在对方定义下,他们的逻辑有没有问题。“钱是不是万恶之源”,最后争的不是“万“的意思,而是在接受对方“万”的定义的前提下,看他们的逻辑符不符合“源”的解释。
需要强调的是:接受对方定义不等于改变我方定义。仅限于在寻找对方逻辑错误时,我们暂时接受对方定义。
定义的不同,不代表辩论无物可争,辩论争的是双方逻辑有没有漏洞,比如论证张三是张三,一方说他的身份证是张三,所以他是张三;一方说他长相是张三,所以他是张三。可见论证辩题实在有无数种方式,你不能要求对方和你走一种方式(定义、标准必须一致),但是你仍然可以和对方进行逻辑的互博。
因此,辩论的本质乐趣不会消失。


IP属地:四川1楼2015-08-29 11:28回复
    立论定义不统一,大家要去习惯,但是攻击时我们往往需要统一接受防守方定义


    IP属地:四川2楼2015-08-29 11:37
    回复
      张三无辜躺枪,其实简单说就是以对方的定义前提下找出对方逻辑的另一面去找切入点来攻,而不需要我们特意改变自己定义来拆对方逻辑的意思吗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5-08-29 11:42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