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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电影文化的蜈蚣队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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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诠释了两个基本概念,关于人所面对的七种恶行,和审视七种恶行的方法。如果片中凶手完全以个人名义完成这次表演,他甚至可以令人钦佩,尽管他的方式令人作呕。然而以神之名,越俎代庖,就显得滑稽可笑。我们简单分析一下就会发现其可笑之处。以信仰之名,应当遵从信仰之内的法章,然而法章中哪一条也没说你可以去执行这项权利,但他就这样做了,说明他神化了个人却背离了自己。简单来说,在我们还没有当上经理的时候对其制定的规矩奉为圭臬,等自己坐上了这个位置,第一件做的事就是先把这规矩费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21楼2015-08-29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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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它让凡有这七种罪行的人看了有所警觉,让以之为信仰的人同样有所警觉。


    来自Android客户端22楼2015-08-29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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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每个人看法是不同的,这就是我的理解。依照他人的意见先入为主,给电影本身加上某种包袱是极为可怕的。记得很久以前看过关于"老人与海"的三层构架(此处指原作),对于普通人来说,不必对其有太深的理解,仅仅只是身临其境的描述,一个老人与鱼的故事,从满载而归到一无所有的过程,人与鱼的对话,这些本身就是有趣的,无论是农妇还是小孩,都是能看懂的。而对于有一定思想深度的人来说,渔夫所表现的坚持,勇敢,面对绝望的乐观是很有价值的。到第三层,我们可以看到,一切的现实与自然都反映了一种规律,正如肖恩'奥弗莱因所说:海明威小说的主题是“人的本质,人的努力和奋斗,人的追求和痛苦,人的信仰和挣扎,人的倔犟和价值,人的聪明和命运,人的胆略和气魄,人的尊严和灵魂。


      来自Android客户端23楼2015-08-29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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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既然文学是这样的,电影作为另一种表现手法,理应也具备这样的特性。于何种人有什么样的理解完全由个人决定。然而,如果去做蜈蚣的一对足,完全由头部做出指令,就变成牵线木偶的悲剧。但恰恰在我们这个时代,电影越来越作为一种商业工具而不是表现手法。固然也逼迫人们想把时间尽可能的花到实处,越来越多的时间是在听取来自头部的他人看法,作为个人的精神给养。这是我们的观影文化的转变,却带动了整个电影文化的变潮。为了达到预期效果,达到商业目的,满足多数人的普遍认同成为主流元素,因为每个人的理解层次是不一样的,如果因为某些人的理解导致电影的内在不被发现,在票房上一败涂地,就毫无意义可言。于是,以普遍为主的电影文化开始走向速食文化,放下了高姿态走向平民化的电影却流为庸俗,低级的代名词。


        来自Android客户端24楼2015-08-29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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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仅抒发个人观点,可能没多少人看,但对有耐心读完的人表示感谢。


          来自Android客户端26楼2015-08-29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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