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广告中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广告法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的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做出了对“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