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南阳市三亚建筑公司承建的邓州市东方红经济保障房项目,由于南阳市淯阳房地产公司无力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造成停工八个月左右,后来由邓州市政府和房管局领导商议研究后,成立专管账户,专款专用,由房改办监督,完成后期工程,保证农民工利益不受损失,工程在2015年6月份复工,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卧龙区法院在未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把账户上农民工的血汗钱划走,事后农民工代表三番五次到卧龙法院讨要,请求领导公平对待此事,可结果领导态度蛮横,农民工欲哭无泪,在多方奔走无果的情况下,农民工代表在法院门口讨公道,卧龙法院领导竟指示法警将农民工拉进院内,并扬言要拘留农民工,而且话语粗鲁,对农民工推推搡搡,农民工也要生活也要吃饭,也要养家糊口,请求主持公道之人站出来,为社会的弱势群体讨个公道,主持正义。 卧龙法院克扣农民工工资疑点:1.被扣账户为房管局监管账户,专款专用,而且是独立法人公司账户,卧龙法院未将被扣账户公司列为被执行人,就将账户上钱划走,系违规操作。2. 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优先保证农民工利益,保护社会弱势群体,卧龙法院不顾农民工死活,是收受申请人贿赂还是有高层领导暗示???作为执法单位竟然无视法律,将农民工死活置之度外,这样做究竟为哪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