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我也是个一点都不肤浅的男孩子,当我不知道爱情也可以很快地发展到上床阶段的时候。
在我原本的观念里,爱情是必须一步一脚印去经营的,就像爬楼梯一样,你或许可以加快脚步或是一次踩两三阶,但要爬到最顶端,你还是得一步步拾级而上。
但总有人有办法搭电梯。
在我根本不知道什麼是肤浅的那个年代,爱情对我来说遥不可及,生命中曾经偷偷喜欢过许多女孩子,但总觉得要牵著她们的手一起过马路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我在高中时非常喜欢过一个学姐,但其实她跟我同年纪,只是她早读了一年。
我在某一个放学时交了一封信给她,里面的内容是我使出毕生所学才熬出来的几百个字,信末写了我家的电话和我的名字。
之后的那几天,我每天光是想到要去学校上课就会紧张到全身发抖,我不知道她到底会给我什麼样的回覆,当我在学校的某些角落看见她的时候,我还会故意装作不认识,而我根本不知道装作不认识到底是为了什麼。
某个天气晴朗的第七节课钟声响起,我背起书包准备离开教室回家,她就站在走廊的尽头,手里拿著一封白色的信。
我踏出第一步缓缓地走向她,我想那是我这辈子走得最慢的一次,因为我在心里不断地整理台词,我待会要跟她说什麼,我该用什麼表情,如果我被拒绝我该笑还是该哭……点点点的这些。
她的信我一直到半夜躲到被窝里打著手电筒才敢打开,我不知道自己为什麼要这麼做,像是要营造一种看情书像在看恐怖片一样的惊悚。
结果她的信只有一行字:『我也很欣赏你,我房间的电话522○○○○。』
如果有人问我这辈子最印象深刻的全身起鸡皮疙瘩是什麼样的情况,我会说是看见那排电话号码。
我们用电话聊了几个礼拜,每天晚上。星期六日也不公休。然后有一天我邀请她一起去吃晚饭,那是一间我非常喜欢的鸡肉饭,它有卖好吃的鸡肉饭(废话),还有卖好喝的排骨酥汤,我破天荒叫了一盘烫青菜(因为一盘三十五块,是我一天零用钱的一半),还有两颗卤蛋。
我还记得我为了想表现体贴的一面,把其中一颗卤蛋夹给她,但筷子一滑卤蛋就飞起来了,直接掉在两公尺远的地上,然后又滚了五公尺掉进水沟里。
「干!我的卤蛋!」我很自然地脱口而出的骂了一声。
『……』她有些吓著地看著我。
这天我们一共过了大概十个十字路口,每一个十字路口她都拉住我的衣角走过,我知道她拉著我的衣角,我也想回头直接牵她的手,但我不知道是吃错药还是在耍什麼帅,我只记得我一直在装酷,那画面看起来像是男朋友在生女朋友的气,而女朋友一直拉著衣角在道歉。
一直到快接近她家的那个比较小的十字路口,我鼓起勇气伸出左手去,我以为能拉住她整只手,却只勾住她的小指头。
「干!连牵手都牵不准!」这是我心里的OS,我如此咒骂著自己。
那个比较小的路口,我们花了比大路口要多两倍的时间走完,突然间我很不希望她回家,我脑袋里一直在想该怎麼留住她,或是让她多陪我几分钟。
「我肚子又饿了,我们再去吃一碗鸡肉饭?」这是我心里的OS,是个很烂的OS,不过还好我没讲出来。
「你该回家了,不然你爸妈会骂吧?」这不是我的OS了,我真的说出来了。但是在说完之后,我心里又出现一句OS,「干!我求你不要听我的!」
我记得她转身说再见之后的发香飘飘,还有路灯把她的轮廓照得发亮的背影。那天晚上电话里,她说『只牵著小指头的感觉,原来这麼奇妙。』我整个人酥在自己的椅子上半个小时无法动弹。
在我原本的观念里,爱情是必须一步一脚印去经营的,就像爬楼梯一样,你或许可以加快脚步或是一次踩两三阶,但要爬到最顶端,你还是得一步步拾级而上。
但总有人有办法搭电梯。
在我根本不知道什麼是肤浅的那个年代,爱情对我来说遥不可及,生命中曾经偷偷喜欢过许多女孩子,但总觉得要牵著她们的手一起过马路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我在高中时非常喜欢过一个学姐,但其实她跟我同年纪,只是她早读了一年。
我在某一个放学时交了一封信给她,里面的内容是我使出毕生所学才熬出来的几百个字,信末写了我家的电话和我的名字。
之后的那几天,我每天光是想到要去学校上课就会紧张到全身发抖,我不知道她到底会给我什麼样的回覆,当我在学校的某些角落看见她的时候,我还会故意装作不认识,而我根本不知道装作不认识到底是为了什麼。
某个天气晴朗的第七节课钟声响起,我背起书包准备离开教室回家,她就站在走廊的尽头,手里拿著一封白色的信。
我踏出第一步缓缓地走向她,我想那是我这辈子走得最慢的一次,因为我在心里不断地整理台词,我待会要跟她说什麼,我该用什麼表情,如果我被拒绝我该笑还是该哭……点点点的这些。
她的信我一直到半夜躲到被窝里打著手电筒才敢打开,我不知道自己为什麼要这麼做,像是要营造一种看情书像在看恐怖片一样的惊悚。
结果她的信只有一行字:『我也很欣赏你,我房间的电话522○○○○。』
如果有人问我这辈子最印象深刻的全身起鸡皮疙瘩是什麼样的情况,我会说是看见那排电话号码。
我们用电话聊了几个礼拜,每天晚上。星期六日也不公休。然后有一天我邀请她一起去吃晚饭,那是一间我非常喜欢的鸡肉饭,它有卖好吃的鸡肉饭(废话),还有卖好喝的排骨酥汤,我破天荒叫了一盘烫青菜(因为一盘三十五块,是我一天零用钱的一半),还有两颗卤蛋。
我还记得我为了想表现体贴的一面,把其中一颗卤蛋夹给她,但筷子一滑卤蛋就飞起来了,直接掉在两公尺远的地上,然后又滚了五公尺掉进水沟里。
「干!我的卤蛋!」我很自然地脱口而出的骂了一声。
『……』她有些吓著地看著我。
这天我们一共过了大概十个十字路口,每一个十字路口她都拉住我的衣角走过,我知道她拉著我的衣角,我也想回头直接牵她的手,但我不知道是吃错药还是在耍什麼帅,我只记得我一直在装酷,那画面看起来像是男朋友在生女朋友的气,而女朋友一直拉著衣角在道歉。
一直到快接近她家的那个比较小的十字路口,我鼓起勇气伸出左手去,我以为能拉住她整只手,却只勾住她的小指头。
「干!连牵手都牵不准!」这是我心里的OS,我如此咒骂著自己。
那个比较小的路口,我们花了比大路口要多两倍的时间走完,突然间我很不希望她回家,我脑袋里一直在想该怎麼留住她,或是让她多陪我几分钟。
「我肚子又饿了,我们再去吃一碗鸡肉饭?」这是我心里的OS,是个很烂的OS,不过还好我没讲出来。
「你该回家了,不然你爸妈会骂吧?」这不是我的OS了,我真的说出来了。但是在说完之后,我心里又出现一句OS,「干!我求你不要听我的!」
我记得她转身说再见之后的发香飘飘,还有路灯把她的轮廓照得发亮的背影。那天晚上电话里,她说『只牵著小指头的感觉,原来这麼奇妙。』我整个人酥在自己的椅子上半个小时无法动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