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民间借贷,借款人是我父亲,用的高利息,期限到了,说是超期10%,当时父亲把楼抵押了,楼没有房产证,自己盖的,当时抵押用村里写的房产证明而且还盖的章,而且写了承诺书,承诺月底前还清,否则用楼抵押,承诺连本加息都还上,!加息包括超息吗?借款利息是五分,超过日期罚10%,如果月底以前还不上,走法律能有什么方法!父母已经离婚,而且离婚协议书上写房产归于儿子,记得好像离婚日期是2月2号,而村里盖的证明是2月16号,期间给过一次利息然后重新写的借条,借款条写的日期是5月8号。如果从法律有效吗?是不是会收楼房?盖的楼没有房产证,如果走法律是不是贷款抵押不存在,而且贷款时家里并不知情,具体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