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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科技局杨少华局长在线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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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心情”网友:您好!2013年9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政策规定》(芜政〔2013〕75号文件),今年4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升人才特区建设水平的意见》(芜市发〔2015〕1号文件),围绕企业创新能力提升,重点支持:
1、创新型企业培育。新认定的国家、省创新型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新认定的国家、省创新型试点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新认定、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每年确定80家左右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分三类分别按4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标准,以委托贷款形式给予扶持。
2、高水平研发机构建设。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研发机构分别给予4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新认定和运营成效优良的院士工作站给予最高50万元研发或运营补贴。对符合省市共建条件的企业实验室,连续三年,每年分别给予100万元的经费支持。对列入市政府重点扶持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年度考核合格的,市财政给予其当年新增研发仪器设备投入额50%、每年最高500万元资助,连续扶持3年。国内知名高校、国家级科研院所在芜湖建立独立研发机构,自注册之日起,3年内经认定后给予仪器设备投资额50%,最高500万元一次性资助。 3、企业开展创新活动。省统一下达重大专项计划,重大专项具体任务由项目集成。项目研发投入中,企业投入不低于60%,给予不高于20%补助。鼓励各市对接国家科技重大项目,争取到国家科技重大项目,按国家下拨经费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高新技术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分别给予研发团队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重点新产品,按企业当年新产品销售收入统计数据,分档予以后补助。
4、引进培育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对纳入市政府重点扶持的高层次人才团队,最高出资参股2000万元,市与县区、开发区(以下简称县区)按1:1承担。其中70%股权可用于奖励或股权激励。


IP属地:安徽1楼2015-09-11 20:2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