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云裳』
兰城,很早就想这么叫你。
可是终究还是没等到我能够有资格叫出口的时候,就要说放弃了。
洛云裳虽不像长歌那般生来聪惠,却还是懂得“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的道理。放弃你,是因为你本不属于我,我何苦强求?但十年朝夕岂能说忘记就能忘记的?所以,我偷偷喜欢着你就好。
哪怕你为人夫为人父,哪怕我悉心守护的不过是一个人的地老天荒,哪怕你至死都不会知道我爱你……没关系,都没关系。
因为,这是云裳一人的痴恋。
若有一日,岁月消磨掉了我所有的耐性,而我也有幸能够遇到可以携手一生的良人。那么吾爱,切要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