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清河县召开教师节庆祝表彰大会,向全县优秀教师颁发700万元奖金,其中金额最大的个人单项奖励达3万元。
2013年,清河县成立教育基金会,启动资金2000万元,由县政府和河北天达万方公司分别出资1000万元。每年,县财政列支600万元奖励资金,加上教育基金会产生的收益,奖励资金达700余万元。奖励对象向一线教师、高中教师、乡村老师倾斜。
据了解,奖励项目分为个人奖和集体奖。个人奖用于奖励特别贡献教师、优秀教师等;集体奖则根据考核结果,对学校、教师分档次奖励,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近3年以来,该县已累计向优秀教师发放奖金21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