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部分青县人能领取5万块钱
从10月1日起,全市城乡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将开始申报。届时,患有大病的特困群众最高可获5万元救助。
内容来自微博“沧州这点事”
这次救助的大病是指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恶性肿瘤、严重先天性躯体及肢体运动障碍矫形、重症肝炎、系统性红斑狼疮、肾病综合症、器官移植、严重烧伤、重度精神病。
凡我市户籍、患上述疾病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患者,可申请这项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个人全年负担住院医疗费用超过2万元(含2万元)的患者;属特困供养人员、个人全年负担住院医疗费用超过2万元(含2万元)的患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生活特别困难、个人全年负担住院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含5万元)的患者。有责任人的交通事故及其他意外伤害、打架斗殴、酗酒、自残、自杀、吸毒及其他违法活动致病、致残者,不能申请救助。
救助将根据患者得到新农合、城镇职工、城镇医保、其它医疗保险报免补偿后个人全年负担住院医疗费用情况,实行分类别、按比例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特困供养的患者,按“1000元+超过2万元以上部分金额×15%”标准进行救助,每人每年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其他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患者,按“2000元+超过5万元以上部分金额×10%”标准进行救助,每人每年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救助款全部来自红十字会“博爱一日捐”活动。如当年募集大病医疗救助金不足,则按比例进行适当调整。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须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红十字会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沧州市城乡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申请表》;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患者提供县级民政部门颁发的《城镇居民最低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居民最低保障金领取证》,特困供养患者提供县级民政部门颁发的《五保供养证书》,其他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患者提供村(居)委会或单位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申请人户籍证明;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和相关医疗病历资料;“新农合”、“城镇医保”、其它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报销证明资料,未参保患者提供医疗费用收据原件。
从10月1日起,全市城乡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将开始申报。届时,患有大病的特困群众最高可获5万元救助。
内容来自微博“沧州这点事”
这次救助的大病是指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恶性肿瘤、严重先天性躯体及肢体运动障碍矫形、重症肝炎、系统性红斑狼疮、肾病综合症、器官移植、严重烧伤、重度精神病。
凡我市户籍、患上述疾病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患者,可申请这项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个人全年负担住院医疗费用超过2万元(含2万元)的患者;属特困供养人员、个人全年负担住院医疗费用超过2万元(含2万元)的患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生活特别困难、个人全年负担住院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含5万元)的患者。有责任人的交通事故及其他意外伤害、打架斗殴、酗酒、自残、自杀、吸毒及其他违法活动致病、致残者,不能申请救助。
救助将根据患者得到新农合、城镇职工、城镇医保、其它医疗保险报免补偿后个人全年负担住院医疗费用情况,实行分类别、按比例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特困供养的患者,按“1000元+超过2万元以上部分金额×15%”标准进行救助,每人每年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其他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患者,按“2000元+超过5万元以上部分金额×10%”标准进行救助,每人每年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救助款全部来自红十字会“博爱一日捐”活动。如当年募集大病医疗救助金不足,则按比例进行适当调整。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须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红十字会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沧州市城乡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申请表》;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患者提供县级民政部门颁发的《城镇居民最低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居民最低保障金领取证》,特困供养患者提供县级民政部门颁发的《五保供养证书》,其他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患者提供村(居)委会或单位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申请人户籍证明;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和相关医疗病历资料;“新农合”、“城镇医保”、其它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报销证明资料,未参保患者提供医疗费用收据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