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泰美阁一号店(微信号:mn008963)
一
看了这标题,一定有一些人不爽,我准备承接着来自许多人的不屑乃至咒诅。在一个不擅长理性思考,缺少逻辑训练的国度与社会里生活,出现这样的遭遇,并不让人感到意外。因为我们不少人,一遇到自己此前从未听到过的说法,便会本能地产生一种御防机制,仿佛有了思考问题上的风险偏好,保守而顽固。
就像我2008年提出中国是个互害社会的论断,有许多人不解,认为我耸人听闻或者替大伤(迫)害者遮掩一样,可事实却满坑满谷地,喧器着包围我们,证明我的判断有相当的道理,因此才有无数人开始引用此语。到现在,已然成为不少人的口头禅。
那么我为何说互坑是中国家庭久远的运转模式呢?那是来自于中国传统的家庭代际养老模式。家庭代际养老模式,往上推,就是家族的生存、求学、养老、医疗的家族救助模式。这是因为集团性抗御风险能力高于单个家庭,更高于单独的个体的原因。所以才有祠堂、塾(学)田、义田等常规救助机构的存在,这对家庭与个体抵御不可抗的风险,有相当大的作用。
这也就是中国为什么在核心家庭(父母与子女组成的家庭,包括已婚且未有小孩的成年子女)、主干家庭(在核心家庭之上,尚与祖父母生活在一起)、大家庭(在核心家庭之上几世同堂)之上,在强调一个人与另一个人的亲近关系时,仍用“未出五服”来表达的原因。从“未出五服”再推到同宗,同宗而至氏族。
换言之,正如费孝通所说,中国家庭正是以核心家庭为主体的,向外连接与亲和力逐步衰减的亲缘差序化格局。此种差序化格局,使得人口流动很缓慢的社会,对血缘、亲缘、地缘的注重到了一种相信其为天然不灭之条规的地步。哪怕到了近现代乃至如今,这也正是中国社会注重血缘、亲缘、地缘的身份性救助体系,与西方传来的非政府组织机构,注重平等与服务的契约性救助体系,有很大不同的原因。契约性救助体系,不仅是人口流动频密,商业社会发达的结果,更是任何人作为上帝受造物普遍平等精神的体现。
而源于血缘、亲缘、地缘的身份性救助,大多不注重平等与服务,因为这基本可称之为代偿性与回报性服务。能把陌生与熟人同等救助的契约型社会,和只救助相关熟人的熟人社会亦即身份型社会,有相当大的不同。
只要我们把这种基于血缘、亲缘、地缘的救助性体系,把这种直接的代偿与回报性服务,小化到核心家庭,其主要表现方式便是父母与子女之间养老的代际传承。关于家庭代际养老模式,我同意经济学家陈志武先生的看法,也就是子女作为父母养老的一种保险性金融产品的存在,在中国存在了几千年。这种方式,在没有社会养老体系存在的古代,有相当的合理性与现实运转能力。
也就是说,孝道如果只是单纯的道德与观念性要求和灌输,那么它就不会有如此强旺的生命力,至今仍成为中国人深入骨髓的普遍性社会条规。任何人只要被说成是一个不孝的人,那就等于丧失了社会归属感与群体身份认同,等于从中国社会被驱逐乃至悬置起来,其悲剧的命运不难想见。
不论从观念的权威化强调上,还是从现实养老功能代际传承上,不论从维持家道不衰,还是维护社会以及皇帝政权稳定的角度来看,孝道对中国农业社会,都有着天然而强大的维稳功能。家国在这点利益上的强力同构,使得孝道成为双方都可以接受的最大共同利益交集点,使孝道成为中国社会垂诸久远的强力胶。
西方的平等之爱,在我们这里换成了不平等的差序化表达,父母对子女的爱叫做慈,而子女对父母的爱谓之孝。这两种“爱”的不平等,使其不能互相替换。我们不仅把情感当成一种权力,而且把权力的差序化表达天然合理化,由于非常强调“伦”的绝对存在,使得个体的独立平等遭遇很大阻力乃至不可能。
更通俗的表达就是,个人的存在是为了传宗接代、光宗耀祖、光前裕后。换句话说,个人成为家庭乃至家族传承链条上的一环,丧失了单独存在的意义。在这样的伦理氛围与差序格局里,个人要获得平等,真可谓嘎嘎乎难哉!传宗接代、光宗耀祖的“祖先崇拜”,其实是人的生物性通过一种文化形式固化的结果。直言之,如此强调主要是对人生物性功能的强调——当然我不是否认这样强调尚有其社会生存重要性——而非在生物性之外,对个体独立存在之人文与社会意义的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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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标题,一定有一些人不爽,我准备承接着来自许多人的不屑乃至咒诅。在一个不擅长理性思考,缺少逻辑训练的国度与社会里生活,出现这样的遭遇,并不让人感到意外。因为我们不少人,一遇到自己此前从未听到过的说法,便会本能地产生一种御防机制,仿佛有了思考问题上的风险偏好,保守而顽固。
就像我2008年提出中国是个互害社会的论断,有许多人不解,认为我耸人听闻或者替大伤(迫)害者遮掩一样,可事实却满坑满谷地,喧器着包围我们,证明我的判断有相当的道理,因此才有无数人开始引用此语。到现在,已然成为不少人的口头禅。
那么我为何说互坑是中国家庭久远的运转模式呢?那是来自于中国传统的家庭代际养老模式。家庭代际养老模式,往上推,就是家族的生存、求学、养老、医疗的家族救助模式。这是因为集团性抗御风险能力高于单个家庭,更高于单独的个体的原因。所以才有祠堂、塾(学)田、义田等常规救助机构的存在,这对家庭与个体抵御不可抗的风险,有相当大的作用。
这也就是中国为什么在核心家庭(父母与子女组成的家庭,包括已婚且未有小孩的成年子女)、主干家庭(在核心家庭之上,尚与祖父母生活在一起)、大家庭(在核心家庭之上几世同堂)之上,在强调一个人与另一个人的亲近关系时,仍用“未出五服”来表达的原因。从“未出五服”再推到同宗,同宗而至氏族。
换言之,正如费孝通所说,中国家庭正是以核心家庭为主体的,向外连接与亲和力逐步衰减的亲缘差序化格局。此种差序化格局,使得人口流动很缓慢的社会,对血缘、亲缘、地缘的注重到了一种相信其为天然不灭之条规的地步。哪怕到了近现代乃至如今,这也正是中国社会注重血缘、亲缘、地缘的身份性救助体系,与西方传来的非政府组织机构,注重平等与服务的契约性救助体系,有很大不同的原因。契约性救助体系,不仅是人口流动频密,商业社会发达的结果,更是任何人作为上帝受造物普遍平等精神的体现。
而源于血缘、亲缘、地缘的身份性救助,大多不注重平等与服务,因为这基本可称之为代偿性与回报性服务。能把陌生与熟人同等救助的契约型社会,和只救助相关熟人的熟人社会亦即身份型社会,有相当大的不同。
只要我们把这种基于血缘、亲缘、地缘的救助性体系,把这种直接的代偿与回报性服务,小化到核心家庭,其主要表现方式便是父母与子女之间养老的代际传承。关于家庭代际养老模式,我同意经济学家陈志武先生的看法,也就是子女作为父母养老的一种保险性金融产品的存在,在中国存在了几千年。这种方式,在没有社会养老体系存在的古代,有相当的合理性与现实运转能力。
也就是说,孝道如果只是单纯的道德与观念性要求和灌输,那么它就不会有如此强旺的生命力,至今仍成为中国人深入骨髓的普遍性社会条规。任何人只要被说成是一个不孝的人,那就等于丧失了社会归属感与群体身份认同,等于从中国社会被驱逐乃至悬置起来,其悲剧的命运不难想见。
不论从观念的权威化强调上,还是从现实养老功能代际传承上,不论从维持家道不衰,还是维护社会以及皇帝政权稳定的角度来看,孝道对中国农业社会,都有着天然而强大的维稳功能。家国在这点利益上的强力同构,使得孝道成为双方都可以接受的最大共同利益交集点,使孝道成为中国社会垂诸久远的强力胶。
西方的平等之爱,在我们这里换成了不平等的差序化表达,父母对子女的爱叫做慈,而子女对父母的爱谓之孝。这两种“爱”的不平等,使其不能互相替换。我们不仅把情感当成一种权力,而且把权力的差序化表达天然合理化,由于非常强调“伦”的绝对存在,使得个体的独立平等遭遇很大阻力乃至不可能。
更通俗的表达就是,个人的存在是为了传宗接代、光宗耀祖、光前裕后。换句话说,个人成为家庭乃至家族传承链条上的一环,丧失了单独存在的意义。在这样的伦理氛围与差序格局里,个人要获得平等,真可谓嘎嘎乎难哉!传宗接代、光宗耀祖的“祖先崇拜”,其实是人的生物性通过一种文化形式固化的结果。直言之,如此强调主要是对人生物性功能的强调——当然我不是否认这样强调尚有其社会生存重要性——而非在生物性之外,对个体独立存在之人文与社会意义的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