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岳霖一九一四年毕业于清华学校,后留学美国、英国,又游学欧洲诸国,回国后主要执教于清华和北大。他从青年时代起就饱受欧风美雨的沐浴,生活相当西化。西装革履,加上一米八的高个头,仪表堂堂,极富绅士气度。然而他又常常不像绅士。他酷爱养大斗鸡,屋角还摆着许多蛐蛐缸。吃饭时,大斗鸡堂而皇之地伸脖啄食桌上菜肴,他竟安之若泰,与鸡平等共餐。听说他眼疾怕光,长年戴着像网球运动员的一圈大檐儿帽子,连上课也不例外。他的眼镜,据传两边不一样,一边竟是黑的。而在所有关于金岳霖的传闻中,最引人注目的一件事,是他终生未娶。阐释的版本相当一致:他一直恋着建筑学家、诗人林徽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