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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15解析:整治违法广告与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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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15全国征信系统:自今年9月1日,新《广告法》实施以来,从工商总局到各省市分局都在积极实施新政策,严打违法广告。今天就探讨一下工商局打击违法广告与信用管理之间的关系,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在广告领域的发展进程。
据央视财经报道:9月27日,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中国政策论坛•聚焦新《广告法》节目中,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2015年涉嫌违反《广告法》的十大典型案例。
21315解读:此十个案例违反了诸多条例,其中名人代言尤为严重,虚假宣传也占多数。如今虽不再是酒香不怕巷子深的年代了,但品牌的推广,仍然和之前一样,是需要过硬的质量做根基的。换句话说,品牌影响力的提升是建立在良好的信用之上的,如果市场主体失信,即便包装再精美,知名度再高,也会像当年三鹿奶粉一样轰然倒地而后消失匿迹。
中国工商报记者问:新《广告法》于9月1日正式施行,一些在9月1日前发生的案件,但是在9月1日后仍在处理的,是适用1995年《广告法》还是新法?
工商总局广告司司长张国华回答:原则上来看,应按照案件发生的时间来适用法律。比如,我们最近正在查办的一批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发生时间在9月1日之前,因此要按照1995年《广告法》处理,而9月1日以后发生的案件,则要按照新法处理。
21315解读:在我们对于这些违法广告,深恶痛绝的时候,对于广告违法案件发生的时间节点上,还是要注意的,比如,发生在今年9月1号之前的极限用语,现在看是违法的,但却不能采用新《广告法》处罚的。
广告违法管理与信用管理如何挂钩?北京市工商部门给出了满意答复。
据中国工商报报道:北京发布《关于贯彻落实新〈广告法〉指导意见》 十举措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其中第十条列出了,完善信用管理的条目:
逐步扩大广告市场主体信用数据的征集范围,推动部门间监管信息的数据互通和共享,加大信用公示力度。工商部门将综合采用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市工商局官方网站、官方微博或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定期公示广告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
通过公示市场主体获奖评优、发布公益广告或社会贡献度高等良好信息,鼓励市场主体诚信守法;通过披露违法量和违法率居前位的广告、违法量明显上升的广告或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严重违法广告等提示信息,提醒社会公众防范广告陷阱;通过曝光违法量和违法率前10位的媒体、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的广告以及较为典型具有警示作用的重点广告案件等警示信息,惩戒严重违法市场主体。
21315解读:广告投放和信用管理看似风马牛不相及,其实都是一个目的——获得企业利润,当然也是有细微差别的,广告投放实现的是近期利益,信用管理实现的是长远利益。随着企业经营年月的增加,这两者就会成为一条扁担的两头,只有广告投放和信用管理达到一定的均衡,企业的挑担者,才能大步向前。
而且,随着社会整体信用理念的加深,良好的信誉度、完善的信用管理,经过相关机构客观地推广,所带来的品牌效益,会成为企业最难得的财富,这是任何广告所达不到,也是代替不了的。
以信用促发展,以信用促利润,不再是一句空话,望企业经营者认真对待,只做广告推广不做信用管理,就如竹篮打水一场空,不可不慎。


1楼2015-09-29 09:2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