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学生,我想咨询一下:我在一家手机店里在不知要担保金的情况下签订了合约,合约上的数据是我写我的名字和地址之类的后,她才补上担保金之类的,然后她让我将我的手机卡给她,说去激活,拿走后,我看到合约上的7600块,我就问是怎么回事,她说这是担保金,存在银行卡的(之前只字未提关于保证金的事,直说月消费25块就行了,我对这也不知情),可是我一学生哪有这么多钱放银行卡,但违约的话就要交20%的违约金,也就是3千多块的违约金,因为她将我的手机卡拿走了,所以当时也没能打电话给消协求助,最后她说只要在她们那里全额购买一款手机就可以解除合约,我当时就被迫购买一款那里比较便宜的手机,950元成交,现在我想找消协出面帮我去退回手机并叫他们退还我950元可以吗?毕竟这不是我情愿买的,是他们强买强卖。请问我可以要求她们退换950元吗?麻烦您回我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