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号与商标的关系
型号即产品型号,用来表示产品的尺寸、功能、规格以及性能、原料等特点。根据制定型号的标准不同可分为通用型号和非通用型号。通用型号包括法定通用型号和约定俗成的通用型号两种。以服装型号为例,国家强制标准规定的法定服装型号表述方式为“号/型”,如165/88A,而“S”、“M”、“L”等型号则为约定俗称的服装通用型号。非通用型号是指由企业自行编制的型号。
我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此处规定的型号是通用型号还是包括非通用型号在内的所有型号呢?国家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联合制定的《商标审查标准》中指出:“本条中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是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或者约定俗成的名称、图形、型号,其中名称包括全称、简称、缩写、俗称”,并在示例中明确“仅有指定使用商品的通用型号”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因此,从商标行政机关的角度看,《商标法》禁止在本商品上作为商标注册的是通用型号,具有商标显著性的非通用型号可以作为商标进行注册和使用。同时,根据《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通用型号,也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型号即产品型号,用来表示产品的尺寸、功能、规格以及性能、原料等特点。根据制定型号的标准不同可分为通用型号和非通用型号。通用型号包括法定通用型号和约定俗成的通用型号两种。以服装型号为例,国家强制标准规定的法定服装型号表述方式为“号/型”,如165/88A,而“S”、“M”、“L”等型号则为约定俗称的服装通用型号。非通用型号是指由企业自行编制的型号。
我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此处规定的型号是通用型号还是包括非通用型号在内的所有型号呢?国家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联合制定的《商标审查标准》中指出:“本条中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是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或者约定俗成的名称、图形、型号,其中名称包括全称、简称、缩写、俗称”,并在示例中明确“仅有指定使用商品的通用型号”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因此,从商标行政机关的角度看,《商标法》禁止在本商品上作为商标注册的是通用型号,具有商标显著性的非通用型号可以作为商标进行注册和使用。同时,根据《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通用型号,也可以作为商标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