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政府最近出了关于商转公的政策,但是我打电话问公积金中心说:银行不配合,公积金中心只能有两种转法,第一是向银行还款后再去他那里贷款,第二种是用其他房产证贷款后还银行的。我想问问:如果我有钱还贷款了,哪里还用的着还款。用商业贷款买房的基本都是第一套房,哪里有房产证。而打电话问银行,则说没有收到文件。打电话问政府,给我扯了很久最后结果就是说不清楚,还说有其他事,难道我们这个不是事情啊? 政府发文是这样的:(七)推进异地贷款。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同时,从2015年10月1日起,全面启动住房公积金个人“商转公”业务,减轻贷款职工负担。请问这个政策怎么落实?谁来帮助我们落实,谁来全面启动?像文中说的那样减轻职工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