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后校门口的一家店叫做正宗宜宾燃面,我想问一下老板,在你眼里我们这些初来乍到的孩子就没有申诉公正的权利吗?!!!我现在心情很愤懑,深深为我同学打抱不平,就因为我们初来乍到,你们就可以这样欺负我们新生吗!!事情是这样的,我同学是外地的,由于离家太远的原因,她国庆没有回家找了份兼职来做,就在正宗宜宾燃面那家店,每天早上七点上班,九点半回,中午十一点上班,一点半回,下午五点上班,八点半回,单看工作时间,一天也是七个半小时。虽说包吃,可我同学是外地的,有点不适应她们的口味,吃得很少。然后,我同学辛辛苦苦干了六天,第七天去的时候突然发现多了一个人兼职的人,我同学愣了,怎么着也得先给个心理准备啊,都是女孩子,这叫她多难堪,老板之前也没告诉过她不用来了,去了之后也没给她一个原因,就这样,我同学愣愣的就被开了。。开就开了吧,那你至少得给个理由给点报酬啊,这不是天经地义吗?他们家之前说的一个月包吃加两百。我说那好吧,既然工作了六天也得给五分之一四十快钱吧,毕竟我们都是学生,虽说几十块钱不多,但至少是我们几天的生活费了,在外工作也不就为了挣点生活费吗。。但是!!老板怎么说的,“哪个说的必须要报酬!!”“啥子人人平等!!”“我看不起我就不得要!!”
我说这些只是想说,凭什么工作了不该有报酬??她做的不好你当场指出,她也改了,你们家凭什么一声不吭就把人开了还理直气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