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有民科创立了所谓的“中华级数”,我们不妨来玩个游戏。
有人说
,且不论
收敛到哪个值,我们不妨把收敛的结果记为a,即:
,两边同时乘以二分之一,则:
,运用乘法分配律,得:
,展开,则:
,记为1式。
因为:
,记为2式,
2式减1式,可得:
,记为3式
3式与2式比较,得:
,记为4式。4式也可写为:
。
但是,比较3式和2式,可以发现,3式左边的每一项都比2式左边的对应项大,所以:
,即:
。
也就是说,如果所谓的中华级数收敛,就会得出:
且
。也就是说,某一个确定的数,即等于它自己,也大于它自己,自相矛盾,“中华级数”真是贻笑大方。
有人说






因为:

2式减1式,可得:

3式与2式比较,得:


但是,比较3式和2式,可以发现,3式左边的每一项都比2式左边的对应项大,所以:


也就是说,如果所谓的中华级数收敛,就会得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