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在未和业主商量的情况下,突然取消地下车库临停,要卖掉小区的人防车位。”昨日记者接到南海一小区业主报料称,其所在的小区日前取消了地下车库的临时停放,并不允许未购置车位的业主驾车进入地下车库。对于业主质疑取消临停是否违约,该小区开发商及物管回应称,此前约定的临停收费标准并不包括地下车库车位,将进一步和业主进行沟通。
业主张先生告诉记者,称该小区1至4号楼、5至6号楼地下车库车位已于2013年11月全部对小区业主发售,为了合理保障业主权益,从“十一”放假后期,将取消这些地下车库的临停。
据业主反映,该小区周围没有公共车位等基础设施,交通甚为不便,取消地下车库临停后假如仅靠剩下的地面露天车位停放肯定不能满足业主们的需求。
小区业主又指出,该小区的业主在购房时签署的物业服务协议中,就有临停的收费说明。小区业主直言,该小区从去年开始出售车位,但因为价格很高,购买车位的业主并不多。而此次取消地下车库临时停车,是物管为了强迫业主购买车位。
物管:
地下产权车位有权自己定
对于小区业主的疑问,该小区物管昨日作出回应称,该小区共有地面露天车位211个、地下产权车位223个(含子母车位)、地下人防车位209个,车位配比符合规划要求且经过公示。其中,地下产权车位归开发商所有,地下人防车位根据“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无论是产权车位还是人防车位,均由权属人及管理人即开发商决定如何使用。
因此部分业主对于地下车库取消临停车位提出疑问,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房地产开发商对地下车库车位的管理合法合规,不存在违约的情况。
部门:
人防车位应优先出租给业主
小区的人防车位开发商是否有权处置?对此,南海区人防办就该小区车位纠纷专门出具了处理意见。根据《人防法》相关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对于人防地下室车位,业主和开发商应通过合同方式约定,采取出租方式将小区人防车位优先出租给业主。
业主张先生告诉记者,称该小区1至4号楼、5至6号楼地下车库车位已于2013年11月全部对小区业主发售,为了合理保障业主权益,从“十一”放假后期,将取消这些地下车库的临停。
据业主反映,该小区周围没有公共车位等基础设施,交通甚为不便,取消地下车库临停后假如仅靠剩下的地面露天车位停放肯定不能满足业主们的需求。
小区业主又指出,该小区的业主在购房时签署的物业服务协议中,就有临停的收费说明。小区业主直言,该小区从去年开始出售车位,但因为价格很高,购买车位的业主并不多。而此次取消地下车库临时停车,是物管为了强迫业主购买车位。
物管:
地下产权车位有权自己定
对于小区业主的疑问,该小区物管昨日作出回应称,该小区共有地面露天车位211个、地下产权车位223个(含子母车位)、地下人防车位209个,车位配比符合规划要求且经过公示。其中,地下产权车位归开发商所有,地下人防车位根据“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无论是产权车位还是人防车位,均由权属人及管理人即开发商决定如何使用。
因此部分业主对于地下车库取消临停车位提出疑问,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房地产开发商对地下车库车位的管理合法合规,不存在违约的情况。
部门:
人防车位应优先出租给业主
小区的人防车位开发商是否有权处置?对此,南海区人防办就该小区车位纠纷专门出具了处理意见。根据《人防法》相关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对于人防地下室车位,业主和开发商应通过合同方式约定,采取出租方式将小区人防车位优先出租给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