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呢?他不是个每晚9分6助攻、命中率43%的新秀吗?只有看他比赛,你才能明白。这小子在2015年春天一个月里刷了七场助攻10+的比赛。他和武切维奇打挡拆,给武切维奇要到深位送出上好传球;他给奥拉迪普的空切传球;他浅浅突破一下后,给哈里斯传球;他和弗莱高位挡拆后让弗莱远射;他在防守端总是像公车小偷一样,摸走你的球或偷了篮板,你才发现“这小子居然在这儿”,而他是全东部最会利用减速与急停的球员:多少次他领球,起速,抬头看看,放慢,然后——或者是一个高吊找队友,或者是一个转身抛射,或者是往回运两步找到传球角度再传。这小子随时在动脑子。简单说吧:他能够和全队所有人建立化学反应,虽然看上去摇摇摆摆,还是跟个街头卖报小混子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