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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系统将上线,拟推红木等交易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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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系统——红木(大红酸枝)上市草案:
一、红木上市交易合约
1、红木(大红酸枝)商品代码为DHSZ;
2、红木(大红酸枝)的最小交易单位为0.001立方米,报价单位为元/0.001立方米,最小变价单位为0.1元;
3、红木(大红酸枝)的交易手续费为0.1%;
4、原木最小交收单位为5立方米,交收手续费为100元/立方米。
二、红木上市上市安排
1、一级市场申购时间
2015年10月26日:公布红木(大红酸枝)的发行价格。
28日:线下承销申购,最低承销申购下限资金为10万元。
30日:线上申购,最低申购数量为1手。
31日:公布申购中签情况,解冻申购资金。
11月4日:正式挂牌交易。
2、二级市场交易
交易时段
周一至周五,09:00—11:30,13:30—16:00
交易模式
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撮合交易,实行T+0单向交易
交易合同订金
电子交易合同的100%
涨跌幅限制
上市首日涨跌幅为开市指导价的±20%,之后涨跌幅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
三、其他规则
1、交收方案
产品无合约期,在正常交易时段可随时申请交收,交易商可选择以下交收方式:
原木交收:
原木最小交收单位为5立方米(5000手),交收申报数量应为1立方米(1000手)的整数倍。
替代交收:
①标准交收:交易商可通过渤商所DO系统进行交收申报,以原木对应持仓手数+制造成本 的方式标准化交收红木家具。
②协议交收:交易商通过一木红官网选择红木品种进行协议交收。
协议回购:
没有选择原木交收和替代交收的交易商可与渤海商品交易所指定的第三方(红木行业里有实力的交易商或厂家)协商回购。
2、退出机制
对于该品种剩余持货总量低于发行总量的5%时,交易所发布公告,启动退市流程,产品退市后,交易商需选择以下方式交收:①原木交收,②替代交收,③协议回购。
3、增发机制
红木参考价:
以六个月为评估周期,由第三方红木评估机构对发包红木产品进行评估,第三方的评估价格作为红木参考价。
风险警示:
当红木产品线上收盘价超过红木参考价且超出部分达红木参考价的70%时,渤商所将进行风险警示,发布风险提示公告。
增发:
当挂牌红木产品收盘价超过红木基准价且超出部分达红木基准价的100%时,渤商所将发布增发公告,对该挂牌红木品种进行增发,增发公告中将明确增发红木产品总量,增发红木总量将不超过该红木产品已挂牌总量的30%,具体比例以增发公告为准。增发申请原则上只针对该挂牌红木产品线上持有人,并根据增发总量、总流通量、持有人持有数量按比例确定增发数量。渤商所有权根据该红木产品的线上交易和相关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对该红木产品进行增发。
本文仅供参考,相关规则会及时更新,最终内容以交易所发布为准!
具体请点击,DO系统将上线,拟推红木等交易品种!
http://www.borle.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368&fromuid=4831


1楼2015-10-27 10:02回复


    2楼2015-10-27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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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楼2015-10-31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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