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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严格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和中小学教师从教行为,市教育局近日要求各学校和所有教师严格遵守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对有偿补课行为实行“零容忍”,凡发现并查证属实的教师,将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我市日前下发了《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明确提出,每位在职教师签订遵守《河南省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承诺书;市教育局将对治理有偿补课进行专项督导。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开展自查自纠,对参与有偿补课的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加强教育引导,责令立即自行停止有偿补课行为,及时退还相关费用。对有禁不止、继续从事有偿补课的学校和教师,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如发现学校和教师有违规情况,可进行举报:
省教育厅公开监督举报电话
小学、初中:0371-63631893;
高中:0371-69691083;
中小学在职教师:0371-69691799;
市教育局公开监督举报电话:中小学校:63252761;
中小学校在职教师:63201225、63256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