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舅家因为路边放粪,和村里人起了口角, 对方把粪扬了,报警,警察不出警,说没打仗不就不出警,第二天我老舅在那平粪堆,对方先动手打了我老舅一板子,随后我老舅把那个人拍了几板子,人家就去住院了,当日下午,另外一家儿媳妇和老太太一起向我舅妈扑来,两个人一起打了我舅妈,随后老太太倒地就去医院了,那家就报警了,警察来了,一直在询问那家情况,我老舅家问都没问 ,一个星期后,派出所和村上合伙欺骗我老舅去村支部弄材料,半路就把我老舅和舅妈带走了,审了大半天,晚上就给送进拘留所了。我想问下,派出所这样做是对的吗?警察可以以没打起来仗为由不出警?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就把人带走并拘留10天吗?材料我看了,有四份证人口供,一个是村支书,一个是挑事的人,还有一个是受害者家属,这样的证人,算是吗?难道对方明显讹人,就没有什么办法了吗?非要找关系,花钱,才能摆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