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给特殊车辆让行——扣3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规定,如果前方车辆未给予让行,也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 和使用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条例,算是不按规定让行,扣3分。
给救护车、消防车和警车让行,国内绝大部分驾驶者在这方面的意识都不强,甚至还有少数素质差的司机会故意阻挡这些特殊车辆,这一行为,将会受到扣3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