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为存在了20多年却至今没有标准约束力的电动车行业,虽然成就了今天2亿辆的社会保有量,但给今后健康、可持续发展留了诸多的隐患。尽管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修改稿历经七八年的努力并有了第13稿的送审稿,但还是遭到了权威部门的反对,理由是做电动车必须要符合新6条,即:1.具有脚踏骑行功能;2.整车重量包含电池不得大于55kg;3.骑行时速不得大于25km;4.电机不得大于400W;5.电池电压不得大于48V;6.可助力骑行。这与电动车行业目前的现状存在严重的抵触,如果强制性地执行新6条,我国现有的90%以上在使用的电动车都是违标车!现有在制造的绝大部分产品违反新6条!
但是,由于权威部门与企业各自所持的诉求无法达成一致,以致于新国标悬在头顶难以落地。然而,随着市场竞争加剧,整个电动车行业因没有统一、规范和严格的标准,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势必会各显神通,导致电动车行业发展的发展因没有标准失去约束,后果不堪设想。
最近,让爱回家电动车商城了解到,江苏某一家质量监督部门召开质量工作会议,提出了对电动车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可采取召回的建议。尽管召回的内容或细节还未知晓,但召回真的能推行对行业的发展绝对是非常有益的。
质量问题召回制度有利于遏制低价恶性竞争。召回是“大出血”,只有汽车、家电等具有雄厚实力的国际大品牌才会去做,电动车行业里的企业去做这件事情肯定会搞得“倾家荡产”。如果电动车行业里采取动真格的召回,产品被召回的企业就要承受巨大的经营压力。因此,这对企业制造的产品具有极大的强制性与约束性,可以有力的制止企业只顾价格竞争而忽视产品质量与性能的问题。
质量问题召回制度有利于提升企业品牌的知名度。企业能承担召回所带来的高昂的支出,无疑是对消费者负责任的具体的表现,势必得到消费者的欢迎,但也能反映出企业所具备的经济、技术等综合实力。由于企业采取了召回,除了杜绝企业制造的产品在使用过程的隐患之外,更重要的是还是赢得社会、消费者对品牌的信任,进而获得更多消费者对企业和产品忠诚。
因此,让爱回家电动车商城认为在电动车行业新国标还没有推行之前,不妨先从召回开始做起,尤其是具有实力的大企业,向社会与消费者承诺产品的召回,这样把投入更多的软性宣传要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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