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被打瞎眼睛老太太张秀清的儿子,我妈妈在去年10月12日晚上6点多下班回家在家门口被4个凶手鲍亚楼,齐金丽,隋国荣,齐荣海打瞎眼睛,案件卷宗是假的,案情事实不清。在今年开庭审理齐金丽时,我妈妈的律师吉林市吉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李艳霞问齐金丽到底打眼睛打几拳,打人凶手齐金丽当时亲口承认打被害人张秀清眼睛3-4拳,当时在场的有公主岭市检查院公诉科检查官戴敬山,吉信律师的李艳霞,还有旁庭席的亲属们和你们法院的刑事庭副 庭长马俊娟审判长都亲耳听见齐金丽说的打好几拳,为什么你们公主岭法院不按事实判决,而还要说打一拳呢?在打一拳上作文章,为什么不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呢?为什么在判决书上写打一拳是致眼睛伤的主要原因,而之后打的三四拳是打在别处呢?这不明显是为犯罪分子开脱法律罪责吗?说句实话我连法院院长叫什么都不知道,和我妈去你们哪里找,门都进不去,哪还有公理可言呢?请法院院长看见信速速联系被害人张秀清,这个案子太冤枉了!真冤啊!13843424217.案情还有很多疑点!急!急!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