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问题,客户过来抵押车,把车放公司,工作人员要求把客户的绿本也放在公司,客户就事论事的提出一个疑问,说绿本在我们手上,等于在典当期间我们有权处理客户的车,我们该怎么回答,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呢?
第二个问题,就是这个客户,他身份证过期了,6月份过期的,那是否还可以去公证处公证,如果不行,又该怎么做,怎么回答,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依据呢?
以上两个问题请大神帮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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