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丹邦科技股东违规减持遭罚款600万元
发布日期:2015-11-20 10:48:43
内容: 全景网11月19日讯 丹邦科技(002618)周四盘后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邦投资")及其法定代表人、丹邦科技实际控制人刘萍于11月18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上述决定书指出,丹邦投资作为持股丹邦科技5%以上股份的股东,于2015年3月9日、3月1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在二级市场减持丹邦科技股份1200万股,占丹邦科技已发行股份的6.57%。丹邦投资减持股份累计达到5%时,没有在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前停止卖出丹邦科技股份,违反法律规定减持的股份数为286.8万股,违反法律规定减持金额为9352.55万元。对上述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刘萍。 依据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丹邦投资超比例减持未披露行为处以40万元罚款,对其在限制转让期限内的减持行为处以560万元罚款,对丹邦投资合计罚款600万元。对丹邦投资上述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刘萍合计罚款60万元。
发布日期:2015-11-20 10:48:43
内容: 全景网11月19日讯 丹邦科技(002618)周四盘后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邦投资")及其法定代表人、丹邦科技实际控制人刘萍于11月18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上述决定书指出,丹邦投资作为持股丹邦科技5%以上股份的股东,于2015年3月9日、3月1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在二级市场减持丹邦科技股份1200万股,占丹邦科技已发行股份的6.57%。丹邦投资减持股份累计达到5%时,没有在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前停止卖出丹邦科技股份,违反法律规定减持的股份数为286.8万股,违反法律规定减持金额为9352.55万元。对上述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刘萍。 依据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丹邦投资超比例减持未披露行为处以40万元罚款,对其在限制转让期限内的减持行为处以560万元罚款,对丹邦投资合计罚款600万元。对丹邦投资上述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刘萍合计罚款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