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程序如下: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加装压缩天然气或者液化天然气燃料装置的,应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对加装燃气燃料、装置情况进行核查,核对相关证明,进行同一性认定,确认加装燃料种类。
机动车所有人应向车辆管理所提交以下证明、凭证:加装燃气装置申请备案登记表(机动车变更/备案申请);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改装厂车用汽瓶安装资质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改装厂印章);《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证书》和车用气瓶检验报告(初装气瓶检验报告或在用气瓶检验报告)(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须在有效期内,不含免检车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需要提交的证明凭证。
机动车所有人应向车辆管理所提交以下证明、凭证:加装燃气装置申请备案登记表(机动车变更/备案申请);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改装厂车用汽瓶安装资质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改装厂印章);《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证书》和车用气瓶检验报告(初装气瓶检验报告或在用气瓶检验报告)(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须在有效期内,不含免检车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需要提交的证明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