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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山东将创新公立医院编制人事管理方式,在公立医院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将审批制改成备案制,把人员控制总量如何确定放权给各公立医院,由公立医院在人员控制总量内自主用人,控制总量内人员在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同等对待。
省编办副主任邵长才表示,这将有利于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有效解决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引进问题,既可以有效保障原编内人员既有权益,畅通与外部交流渠道,又可以逐步建立起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激发公立医院发展活力。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孙廷玉介绍,公立医院新进人员,可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自主拟定招聘方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对医院紧缺的专业人才、高层次人才,公立医院可以按规定采取考察的方式直接招聘,招聘结果公示并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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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竞争性用人机制
另外,公立医院要对所有工作人员实行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变固定用人为合同用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建立起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高能低的竞争性用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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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结果与个人薪酬挂钩
同时,制定相应的考核评价标准体系,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的职称评审、岗位聘用、个人薪酬挂钩。通过强化考核结果的使用,在公立医院内部真正建立起奖勤罚懒、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激发公立医院人才活力。
山东各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CT、磁共振等检查项目将降价
11月26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参与改革的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通过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手段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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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省财政厅副厅长王慎民介绍,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政府补偿不低于10%,其余部分通过医院加强核算、节约成本解决。市、县级财政要按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际,落实政府补偿政策。在中央、省级财政分年度给予所有县(市、区)改革补助的基础上,2016年省级财政对新启动综合改革的设区市,综合考虑市辖区内城市公立医院覆盖人口、医院数量等因素,给予适当补助。通过内部挖潜与财政支持并行并重,建立起“发展建设靠政府、日常运行靠服务”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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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医院定价自主权
省物价局副局长王海明称,在调整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方面,除了重点提高专家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务技术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CT、磁共振等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检验价格外,还将放开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扩大医院定价自主权。今年先行放开知名专家诊疗费和康复、种植、生殖、中医、眼科等130项医疗服务价格,由医疗机构自主制定。放宽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由医疗机构自行制定试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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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方式改革
另外,山东还将推进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方式改革。将公立医疗机构价格管理权限下放一级,由省、市两级管理改为省、市、县三级,激发县级公立医院活力。总结按病种收费和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经验,进一步扩大按病种定价范围,建立按项目、病种、人头、服务单元等多种方式相互补充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2016年按病种收费的数量不少于50个,到2020年不少于2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