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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味剂的发现者都是作死小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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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从糖精的发现说起吧。
一般认为,糖精的发现者是俄国人康斯坦丁·法赫伯格(Constantin
Fahlberg)。这货在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一个实验室里负责分析糖的纯度。他并不是课题组的成员,而是被一家公司雇来做科研的。这家公司并没有自己的实验室,所以只能在这所大学里完成实验。在实验完成之后,这哥们跟实验室其他人已经混得很熟了,于是就问PI,能不能让他在这里做点别的实验,PI欣然答应,从此这哥们开始了实验室作死之路。
接下来,他做的实验是研究煤焦油的衍生物。故事从这里正式开始。有一天他回家吃饭时,发现事情有点不对。
“哎老婆,你今天的Dinner Roll里怎么加了那么多糖?”
“噢,真是见鬼,我向上帝发誓,一点都没放。真是太不可思议了。不过好奇怪啊,今天的色拉怎么也这么甜?”
“别说了,快吃饭吧。”
吃完饭后,康斯坦丁·法赫伯格仍然觉得哪里有什么不对。
细心的他舔了舔盘子的边缘。
细心的他舔了舔自己的手指。
他好像突然明白了什么。
他掏出衣兜里的铅笔,舔了起来。
“问题就出在铅笔上!出在铅笔上!” 康斯坦丁·法赫伯格大叫起来。
他不顾妻子的阻拦,冲向了实验室。
随后,高潮来了,这货到实验室以后,把他平时接触过的所有药品和实验产物都舔了一遍!!!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5-12-06 17:23回复
    最后,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终于发现,甜味来自他最近正在合成的一种化合物,叫邻苯甲酰磺酰亚胺,他给这种物质起了一个名字:Saccharin,取自拉丁文saccharum,是蔗糖的意思。我们现在把这种物质叫做糖精。
    然后这货干了一件很没品的事:虽然和导师共同发了论文,但是却用自己名字单独申请了专利。但这都是后话了。
    现在问题来了:请问这货在做实验的时候违反了多少实验室安全规范?
    (随便说几个:没有戴手套,实验前后不洗手,把实验室物品带回家,品尝实验室药品和试剂,回家吃饭竟然还不洗手…)
    如果他舔过的任意一种化合物有毒的话,估计他也撑不到发表论文和专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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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完了糖精下面说说甜蜜素。1937年,在伊利诺伊大学有个博士学生叫麦克尔·斯维达(Michael Sveda),他的博士课题是研究一种新药的合成。(当然这并不重要)
    下面是重点,这货有一个牛到爆,完全无法直视,根本难以形容的习惯:
    边!做!实!验!边!抽!烟!!!!!
    这可是药物化学实验室!!!
    这可是药物化学实验室!!!!
    这可是药物化学实验室!!!!!
    (重要的话说3遍)
    导师都到哪去了!这种事情不管吗?!
    好的,背景说完了。下面说正题。
    有一天,像往常一样,麦克尔·斯维达在边抽着烟边做着实验。
    “咦,这个反应好像有点不对。”
    他顺手把烟斗放在了旁边试验台上。
    半分钟后,问题解决,实验得以继续进行。
    这位麦克尔·斯维达把烟斗帅气地从实验台上拿起,准备继续抽。
    他拿起来抽的时候手指扫过了嘴唇
    “卧槽怎么那么甜!”。
    他于是尝了尝实验产物。
    “嗯,当时的事情就是这样。”接受采访的麦克尔·斯维达傲娇地说。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5-12-06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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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快实验就取得了成功。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学好一口纯正的英语口语是多重要><
      在此像那些在实验室里勇于作死,作出花样并且保持创新的逗逼科学家们致以崇高的敬意以及由衷的钦佩!
      当然,他们的作死经历绝对不值得鼓励。
      后来的事情就是G蛋白偶联受体的发现,至此,我们终于对甜味形成的分子机制有了足够的了解,可以从分子层面判断一样东西到底甜不甜了。舔实验产物的日子终于一去不复返。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5-12-06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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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ice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5-12-06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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