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你好
两个月前我发生一起车祸,上班途中我无证驾驶有牌踏板摩托车自东向西行驶,到一特别宽的路口,对方从路口上路,我看到他之后减速,他从我前面完全进入到行车道之后,突然向右掉头,像想回去一样,然后我躲闪不及,撞到他的副驾驶门上, 然后我倒地,对方下车打电话报警报保险,然后用他的车把我送到医院, 到医院后检查脾破裂做手术切除。第二天我老公去交警队做事故认定,因为我无证驾驶,对方车主说他有全险,说他全责,让保险公司掏钱。 然后认定书定他全责我无责。 然后我老公到律师所咨询,律师说这种情况要起诉,以构成伤残等级,然后这期间对方让我去保险公司调解,我没去,律师说不用去,等开庭,现在开庭了,庭上调解的时候对方不承认他全责说我也有责任。 请问律师我到底有没有责任?事情就是我说的这样。 还有现在两个月过去了认定书还能不能反? 下面还有问题麻烦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