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公立医院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实施意见》日前出台并实施。根据《意见》,我省公立医院将实行全员聘用制度,所有人员都将实行合同管理。
其中,编制内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编外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打破人员身份界限,编外聘用人员与在编人员享有同等的政治、生活、工资福利等待遇,同岗同薪、同工同酬,并按规定参加社保。
《意见》中的一些干货,医生朋友们来了解一下吧:
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自主确定岗位设置。
公立医院可自主通过设立特设岗位、临时性岗位等方式公开招聘人员,并报同级编制、人社、卫生计生、财政等部门备案,待编制或人员总量出现空额时优先转聘。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原则上不低于总量的80%,其中医、药、护、技等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为主系列岗位,设置数量一般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70%。
辅系列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设置,其等级一般应低于主系列岗位等级。
鼓励公立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工作人员新聘空缺岗位、晋升岗位等级、转聘其他类别岗位,应当实行竞聘上岗,并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
根据《意见》,我省公立医院要着重规范合同的订立、变更、续订、解聘等重要环节,做到应签尽签。对关键岗位人员、骨干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签订长期聘用合同,以保持人才队伍的相对稳定。
对未聘人员的安置应以内部消化为主,通过单位内部转岗、区域内卫生系统调剂、区域内事业单位定向招聘等方式,多渠道妥善安置在编在岗未聘人员。
公立医院新进人员按规定程序自主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其中,编制内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编外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打破人员身份界限,编外聘用人员与在编人员享有同等的政治、生活、工资福利等待遇,同岗同薪、同工同酬,并按规定参加社保。
《意见》中的一些干货,医生朋友们来了解一下吧:
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自主确定岗位设置。
公立医院可自主通过设立特设岗位、临时性岗位等方式公开招聘人员,并报同级编制、人社、卫生计生、财政等部门备案,待编制或人员总量出现空额时优先转聘。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原则上不低于总量的80%,其中医、药、护、技等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为主系列岗位,设置数量一般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70%。
辅系列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设置,其等级一般应低于主系列岗位等级。
鼓励公立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工作人员新聘空缺岗位、晋升岗位等级、转聘其他类别岗位,应当实行竞聘上岗,并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
根据《意见》,我省公立医院要着重规范合同的订立、变更、续订、解聘等重要环节,做到应签尽签。对关键岗位人员、骨干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签订长期聘用合同,以保持人才队伍的相对稳定。
对未聘人员的安置应以内部消化为主,通过单位内部转岗、区域内卫生系统调剂、区域内事业单位定向招聘等方式,多渠道妥善安置在编在岗未聘人员。
公立医院新进人员按规定程序自主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签订聘用(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