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肥食谱吧 关注:560,458贴子:1,458,206

过年前 不瘦到100 誓不为人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由于原来的132瘦到108 冬天来了 我又吃胖到110 现在只能穿L号的衣服 我要努力穿上S号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5-12-13 21:48回复
    这两天一直在念叨21天减肥法 想的不过就是饿三天 可是第一天的时候 我就坚持不住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5-12-13 21:49
    收起回复
      要说扛也能抗过去 只是我感觉到那样减肥不健康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5-12-13 21:50
      回复
        虽说能瘦下去 但是 很毁自己的胃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5-12-13 21:51
        回复
          以前132斤的时候 我的减肥法就是 过午不餐 加原地跑步一个小时 坚持了两个月 瘦到118 后来又断断续续瘦到108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5-12-13 21:52
          回复
            没想到 现在又吃胖了 唉 零食果断是个祸害啊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5-12-13 21:53
            回复
              要是没有吃不胖的体质 那我们就要走牛一样的毅力 不达目标誓不罢休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5-12-13 21:53
              回复
                有木有要健康减肥的 我们一起努力变女神


                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5-12-13 21:54
                回复
                  报名问卷填写示例:
                  【基础档案】
                  ID:原阿月
                  昵称;小月
                  加入时间:2015.12.12
                  年龄阶段:21
                  身高(cm):158
                  现在体重(kg):55.7
                  理想目标体重(kg):50
                  终极梦想体重(kg):45
                  【条件环境】
                  是否学生党:是
                  是否有暴食催吐的习惯:否
                  是否有便秘困扰:有


                  来自Android客户端18楼2015-12-13 21:56
                  回复
                    我的减肥方法是过午不食 不吃主食 遇到特殊情况 可以中午吃主食 晚上转呼啦圈半个~1个小时


                    来自Android客户端19楼2015-12-13 21:58
                    回复
                      要是有人一起来那最好 如果没有 我一个人也要坚持下去


                      来自Android客户端20楼2015-12-13 21:59
                      回复
                        发几张图片刺激刺激自己


                        来自Android客户端21楼2015-12-13 22:00
                        回复





                          来自Android客户端22楼2015-12-13 22:01
                          回复
                            发广告的人请走开 我要健康减肥


                            来自Android客户端23楼2015-12-13 22:02
                            回复
                              累死了8点忙到现在


                              来自Android客户端26楼2015-12-14 09:0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