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哥大姐,我是莱州人,我一个叔叔2014年 晚上因为脑血栓 腿脚不好 然后晚上骑三轮电动车的时候不小心压了一个老太太,致死,然后法院要求赔偿21万,也没有开庭也没有审判书,当时我叔叔赔人家2万块钱先让他拿着后面再说,结果人家没要,今年法院直接来人把我叔叔带走 说要判他一年另两个月,中间什么法院传单,开庭,程序都没有走过,就这样把我叔叔带走了,很残酷的事情,根本没有开过庭,也没有法院审判结果,就把人带走了,肯定是莱州法院或者监察厅受贿,或者说找关系,最起码的程序要走啊。什么也没说就把人直接带走了?还有没有王法,有没有天理了?我叔叔叫孙澎书,希望看到帖子的能帮我。也希望莱州法院能给出一个合理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