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oo5年买二手房过户用水,一直正常,每二个月扣一百元左右,没有申请过换水表,家装明水管,然突现在的水表是2oo6年8日生产的,表身号是H033471并说水费一万多元,不交就停水,此表在一审时已确认与他们管理电脑系统一致,但却否认换表,我用水表时应该是2oo5年之前生产的水表,而现在这表是2oo6年生产的,这表分明是后来装的强加给我,来收水费,20013年10月27日我家被盗并报警拍现场,当时没有漏水,第二天(即28号)管理处说前,天(即26号)听抄水表工作人员说整幢楼总水表比上次差3ooo元,怀疑是你家表后漏水,他们没通知你吗?我说没收到过知通,有录像,我上楼发现水表有新盖子,并且打不开,(也拍有录像)打电话问,他们说不止了,是6ooo元,(在一审时他们提供热线录音己确认)11月l日拆表检测当时己双方刻对水表底数3128度即一万多元水费,从I0月26号到l1月l日止才6天时间就变成一万多元水费,这,根本不可能的事情,但却逼我交了钱,在11月l日拆表由他们指定的地点检测收钱和收水表后,叫下午l来取,但是到下午店员说水表和结果报告转到另外一个地方南屏测检中心,当天取回水表装回用到今一直正常,每2个月扣一百元左右,收费单上号与表身号也不一致,用水合同由他们一方提供也没有注明水表身号,水表也是他们装的,自然表身号输入电脑一致,收费也是他们说了算,水表身份从来没有经过双方认同,只单凭他们单方认同就收费,他们换表自然与电脑系统一致,但是一审判决以此表身与电脑系统一致,断定换表可能性不大,水表本身没坏而不支持我的主张而败诉,请指导我怎样才找到有效证据讨回异常水费,请多多指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