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乓球吧 关注:647,482贴子:30,566,018

回复:用自己受骗经历曝光一个骗子 大家以后注意一下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只有这么点信息了!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11楼2015-12-19 10:21
回复
    首先,既然收件人是无辜群众,楼主应该把之前发的收件人信息删掉。有很多人看到了收件人信息,去喷西化大学和去大学贴吧发帖,楼主应该再发个贴替收件人澄清一下。之后和收件人交流和协商找出骗子,实在不行建议报警,真的,别想着这事就算了,别害怕找警察麻烦,还是建议找回来


    来自iPhone客户端112楼2015-12-19 10:26
    收起回复
      卧槽 这肯定要去学校骂了 这样不教她做人以后出来祸害别人啊 楼主心别太好


      IP属地:浙江来自iPhone客户端114楼2015-12-19 10:41
      收起回复
        帮顶 声讨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15楼2015-12-19 10:48
        回复
          同情。楼主我打球的时候手机被偷了,也是教训呀


          IP属地:江西来自iPhone客户端116楼2015-12-19 10:49
          回复
            好刺激
            ——来自 爱贴吧 Windows Phone 客户端


            IP属地:浙江来自WindowsPhone客户端117楼2015-12-19 10:58
            回复
              剧情满分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18楼2015-12-19 11:09
              收起回复
                http://tieba.baidu.com/p/4221780787


                IP属地:福建来自iPhone客户端119楼2015-12-19 11:09
                回复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0楼2015-12-19 11:23
                  回复
                    剧情真是一波三折,荡气回肠,跌宕起伏,扣人心弦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2楼2015-12-19 11:31
                    回复
                      2有点晕。。。。。。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3楼2015-12-19 11:31
                      回复
                        这哥们还有微信


                        IP属地:北京来自iPhone客户端124楼2015-12-19 11:40
                        收起回复
                          我觉得买家说500块买一支vis很值是不对的,你觉得你是在进行正常的咸鱼交易,那你又不是拍的楼主的底板,楼主现在发现底板寄错了人,又知道现在底板在哪里,现在你又没给楼主任何钱或底板,是不是应该追回呢??你们两个同时被骗了而已,,凭什么所有的损失都要楼主来承担呢??楼主真是好人,,都没说什么,,现在收货人应该帮助楼主找到骗子挽回损失才对,而不是觉得自己没错就不闻不问,其实收货人现在就相当于那个小偷低价销赃的买家,金额大了也是犯法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5楼2015-12-19 11:42
                          收起回复
                            最大的错就是楼主太二换板怎么不咸鱼互拍呢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6楼2015-12-19 11:50
                            收起回复
                              剧情发生反转了。不过呢,我觉得吧,事情发展到这一步。你怪华西这个同学也是没用的,要怪就只能怪自己吧,吃一堑长一智。谁还没有被骗过呢。很多规则,看起来很多余,但是其实这些多余的规则就是为了避免发生你这样的遭遇。


                              IP属地:江苏来自iPhone客户端127楼2015-12-19 12: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