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执法人员,我把法律的手电筒只照到别人,从没有照过自己。”57岁的陈某是省女子监狱的一名服刑人员,她曾经是四川某市检察院的一名资深检察官,办理过上千件案件。
陈的丈夫曾是四川某县县委书记,夫妇俩利用生日宴会、生病住院等各种机会大肆收受贿赂。2003年,她与丈夫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其丈夫也被判刑,至今也在监狱服刑。
入狱后不断自我反省,“都是因为对金钱的贪欲害了我们”。自己和丈夫的感情很好,女儿大学三年级就过了英语8级,但因为对金钱的贪欲,导致一家三口不能共享天伦。“现在才明白,金钱、高官厚禄不胜寒,唯有家和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