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酒嘉地区静宁同乡文化交流联谊会
第一届第三次年会的通知
根据12月6日“酒嘉地区静宁同乡文化交流联谊会”(以下简称联谊会)会长会务会议精神,结合前期系列安排,应乡亲们的意愿并根据联谊会年度活动的计划,现将本次年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行联谊会的时间和地点
经联谊会会长会务会议研究决定:“酒嘉地区静宁同乡文化交流联谊会”初步定于2016年1月1日在酒泉汉武会馆(酒泉至嘉峪关原老公路北侧酒泉市车管所西边一公里处)举行。
二、联谊会的主要内容及议程
1、组织报名及会费标准
时间:2015年12月10起—12月28日报名结束。会费收缴:70岁以上老人参会免收会费;同一家庭2人及以上成员共同参加活动,每人缴纳会费150元;其余人员每人200元,活动当日缴报名处或提前缴各乡镇联系人(前期通知的100元的标准,经预算差额较大,不足以支付各类开支)。
2、书画展览
内容:欣赏展览同乡们提前准备并送达到会的书法绘画作品及现场以助兴为目的而进行的书法、绘画创作、演示。提供展览的作品每人2幅,现场助兴性创作作品不限。提供展览的作品由秘书处统一收藏(暂时存放在会长处),做为联谊会的资产,现场助兴性创作的作品附赠乡亲。
3、召开联谊大会
内容:召开同乡大会。主要有会长讲话、汪国顺副会长向大会报告2014—2015年度联谊会工作报告,财务处长慕建义向大会报告2014—2015年度联谊会经费收支情况的报告、会长致辞、乡亲和来宾代表讲话等。会长讲话由胡岁才负责撰写,联谊会工作报告由汪国顺撰写,财务报告由慕建义负责,乡亲代表由各市县联系人推荐、讲话的来宾由慕建义协商安排,会议议程由邓国珍副会长拟定。
4、合影留念
5、文艺汇演
6、就餐
三、其他事宜
酒嘉地区静宁同乡文化交流联谊会秘书处
2015年12月8日
第一届第三次年会的通知
根据12月6日“酒嘉地区静宁同乡文化交流联谊会”(以下简称联谊会)会长会务会议精神,结合前期系列安排,应乡亲们的意愿并根据联谊会年度活动的计划,现将本次年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行联谊会的时间和地点
经联谊会会长会务会议研究决定:“酒嘉地区静宁同乡文化交流联谊会”初步定于2016年1月1日在酒泉汉武会馆(酒泉至嘉峪关原老公路北侧酒泉市车管所西边一公里处)举行。
二、联谊会的主要内容及议程
1、组织报名及会费标准
时间:2015年12月10起—12月28日报名结束。会费收缴:70岁以上老人参会免收会费;同一家庭2人及以上成员共同参加活动,每人缴纳会费150元;其余人员每人200元,活动当日缴报名处或提前缴各乡镇联系人(前期通知的100元的标准,经预算差额较大,不足以支付各类开支)。
2、书画展览
内容:欣赏展览同乡们提前准备并送达到会的书法绘画作品及现场以助兴为目的而进行的书法、绘画创作、演示。提供展览的作品每人2幅,现场助兴性创作作品不限。提供展览的作品由秘书处统一收藏(暂时存放在会长处),做为联谊会的资产,现场助兴性创作的作品附赠乡亲。
3、召开联谊大会
内容:召开同乡大会。主要有会长讲话、汪国顺副会长向大会报告2014—2015年度联谊会工作报告,财务处长慕建义向大会报告2014—2015年度联谊会经费收支情况的报告、会长致辞、乡亲和来宾代表讲话等。会长讲话由胡岁才负责撰写,联谊会工作报告由汪国顺撰写,财务报告由慕建义负责,乡亲代表由各市县联系人推荐、讲话的来宾由慕建义协商安排,会议议程由邓国珍副会长拟定。
4、合影留念
5、文艺汇演
6、就餐
三、其他事宜
酒嘉地区静宁同乡文化交流联谊会秘书处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