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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心打死人才赔2万。这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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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5-12-26 14:43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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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北京2楼2015-12-26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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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18 10:3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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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见义勇为时打死抢匪获刑广西新闻网 2015-12-26 09:22 跟贴 77221 条
      他见义勇为却防卫过当
      男子失手打死抢匪被判刑
      审案法官解释,鼓励公民见义勇为的同时,也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魏碧锋)路遇陌生女子遭飞车抢夺,南宁市良庆区一男子曾某奋起直追,和其他热心群众一起将作案者围住。接下来,事情却失去控制:因对方采用暴力手段试图逃脱,曾某失手将抢夺嫌疑人打伤致死。12月24日,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认定曾某防卫过当,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赔偿死者家属各项费用共计2万余元。该事件在当地传开后,引发热议。
      案件
      见义勇为失手伤人
      时间回到2013年7月15日晚。当时是个闷热的夏夜,良庆区大塘镇居民曾某和一帮街坊,在大街上纳凉。突然一声尖叫声传来,“抢劫,抢劫!”大伙儿抬头一望,看见一辆摩托车迎面飞驰过来,后面跟着一名走路踉踉跄跄女子,大声呼救。
      见此场景,众人很快明白发生了什么,纷纷扔下手头的事情,加入了围追堵截的行列。大家你追我赶,有人还设置路障,很快,摩托车就被拦停下来。遗憾的是,乘坐摩托车,负责抢包的男子眼疾手快,趁着夜色逃离了现场,众人只包围住司机黄某。
      但黄某也困兽犹斗,不知从何处拿出一只针筒,向周围群众叫嚣挥舞,试图逃脱。僵持当中,曾某从路边捡来一根竹棍,猛地击打黄某头部。最终,黄某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
      知道闯祸后,曾某随后就前往辖区派出所自首。
      判决
      缓刑三年赔偿2万余
      审判期间,黄某家属还提出了民事赔偿要求,索要各项赔偿共计34万余元。
      良庆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权应受法律保护。曾某是在抓捕飞车抢夺的犯罪嫌疑人过程中,用竹棍击打犯罪嫌疑人头部,见义勇为的行为应予以肯定。但曾某行为的结果,导致犯罪嫌疑人黄某死亡,已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构成防卫过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故曾某对损害的结果应承担部分责任。
      结合曾某自首等情节,法院最终作出了上述判决。
      说法
      公民合法权利受保护
      “有点亏,做好事还惹了一身骚。”“下手重了点,毕竟抢夺罪不致死。”……飞车抢夺嫌疑人被打死一事,在大塘很多人都知道。12月24日下午,当镇上居民们得知,见义勇为的曾某被判刑,还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后,大家人议论纷纷。
      审理此案的良庆区人民法院法官马宇清解释说,黄某被控制后,拿出针筒威胁群众,目的是逃脱,并没有威胁到曾某的生命安全。在这种情况下,曾某拿竹棍将黄某打伤致死,属于防卫过当。认定属于防卫过当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曾某应承担部分赔偿义务。本案中,家属索赔34万元,法院判定赔偿2万余元。
      马宇清法官表示,任何一个公民的生命健康安全都受法律保护,哪怕他是个犯罪嫌疑人,法律和道德在鼓励公民见义勇为的同时,也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


      IP属地:北京3楼2015-12-26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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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什么是见义勇为。这个抢匪拿的武器是一个针桶。这种东西的杀伤力很低。针头容易折断。可见其的恐吓目的大于行凶。而且他在被围堵的状态下并没有真正伤害他人或挟持他人。
        其次,这畜生拿的是竹竿。恐怕有一定的重量。否则也不会这么容易打死人。这凶器是长武器。他可以选择桶人,既保证自身安全,又可组织犯人逃走。或者打手,把针筒打掉。或者打腿,让犯人丧失逃跑的能力。但实际呢。他是打的是致命部位的头。这说明这畜生只是为了发泄自己的暴力倾向,而并不是真的出于社会公益让犯人得到应有的乘法。
        只有警方才有执法权。把犯人交给警方这是基本的常识。他不会不知。在手中有长武器,重武器,又有身边的群众支持,,而犯人却相对不具有杀伤性的武器,可见犯人处于绝对的略势。那么他为什么还要把人打死呢。可见他的出发点早期可能是出于公益,但之后,这完全是出于暴力的宣泄。
        有些人说什么之后没有人见义勇为了。这些人可能是没有搞清楚。如果犯了罪,触犯了刑法都判死刑。那这个社会只能更混乱。因为被抓只有死时,只会使人变成亡命徒。没被抓的人,恐怕也没比被抓过的人好多少。谁没有与别人发生过纠纷。谁没违反过交规。就算有,这类人能有多少。一个生命虽然犯了错,但这个暴徒本可以有多种方式既达到抓住犯人,阻止犯罪,又不伤害人命的,而他却没有选。为什么。
        我知道看到的人,会有些人攻击我。但犯错就该致死吗。如果你们认为是,我也没什么可说的了。因为我懒得浪费精力在无法沟通的人身上。如果认为犯了轻罪,不该致死的,又觉得我的话不对,想攻击我的,请你想一下,那个暴徒,是不是有其他选择,其他办法组织犯罪,又能不致人死呢。


        IP属地:北京5楼2015-12-26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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