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我工资有一年多未给,期间联系面谈多次都说会给予最后还是不了了之。既然谈不成我就告上了监察大队,监察大队核实通过沟通未果于是申报给了劳动部,社保局(员工工资,社保都没交,和我遭遇的人很多)。这架势是要去公司查账一旦查出公司坏账公司的麻烦就大了。这一来老板就急了,居然反咬我一口。他先是背地里召集他公司还有未结清工资的员工要“串通一气”以能结清他们拖欠的工资为诱饵诋毁是我,说是因为我离职导致工作没有进展款项没有结清使公司处于困难,这明显是我安我做替死鬼。同时另一方面说是给我结清工资但是要我在书信函中声明(我不再损害公司利益相关协议书)签字,并且希望我撤案(没拿到钱我是绝对不会撤案的,也绝对不签不平等条约)。他这么做是以便他在员工面前有说辞,在劳动局社保局面前也有说辞,其实我啥事也没有只是老板自己想找台阶下。不能因为能拿到钱失尊严,总之以老板的为人这个字我不会签,万一他以此做文章追究你什么我那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的,为了尊严我决定与社会毒瘤斗争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