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99年参军2002年参加的工作。在重庆通用工业集团上班。工作了七八年。缴纳了五险一金。住在单身宿舍。在工作期间生的孩子,孩子哟,先天性缺钙气管是软的,一感冒进医院就要填病危通知书。八一两年时间简直不是人过的。可是单位却没有跟我报,生育险。也没有人告诉我。然后我就跟单位讲,我要去出去出去找钱给小孩治病。车间默许了。然后我就在广州卖面。大概一年后多左右,车间就让我回去办那个失业险,说再不去办就办不到了。每个月领的到五六百块钱。前提是必须,退还单身宿舍的房子。后来我按照车间的要求,把这些办了。又过了一两年,单身宿舍,的房子退还给厂里面,住在里面的人。每个,工人都分了10万。我觉得在这里面有单位给我的误导,让我,造成的损失。我应该怎么样追回我的,生育险我这一笔损失呢!在这之前我们所有的青年工人都知道,单身宿舍的房子占座就会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