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美国虚拟货币交易量在20亿美元左右,已经超越了一些非洲国家的GDP,这使得一些传统支付企业纷纷进入虚拟货币领域。也因此,虚拟货币的便利性,交易功能得到了更充分的体现。
以虚拟货币为蓝本,我们用以下6个特性来定义互联网货币:
1)由某个网络社区发行和管理,不受监管或很少受到监管,特别是不受或较少受到中央银行的监管;
2)以数字形式存在;
3)网络社区建立了内部支付系统;
4)被网络社区的成员普遍接受和使用;(能用作一般等价物)
5)可以用来购买网络社区中的数据商品或实物商品;(拥有交易媒介的功能)
6)可以为数据商品或实物商品标价。 (拥有计价功能)
鉴于互联网虚拟货币的购买能力以及所购买之物的价值,互联网虚拟货币有价值储藏功能。所以,互联网虚拟货币满足货币的标准定义(在商品或服务的支付或债务的清偿中被普遍接受的任何东西)。拥有货币的三大功能--交易媒介,计价单位,价值储藏。不仅如此,因为互联网没有国界之分,所以互联网虚拟货币天生就是国际性的,超主权的!
到目前为止,大部分互联网虚拟货币本质上都是信用货币,存在一个中心化的发行者。其价值取决于人们对发行者的信任。
以虚拟货币为蓝本,我们用以下6个特性来定义互联网货币:
1)由某个网络社区发行和管理,不受监管或很少受到监管,特别是不受或较少受到中央银行的监管;
2)以数字形式存在;
3)网络社区建立了内部支付系统;
4)被网络社区的成员普遍接受和使用;(能用作一般等价物)
5)可以用来购买网络社区中的数据商品或实物商品;(拥有交易媒介的功能)
6)可以为数据商品或实物商品标价。 (拥有计价功能)
鉴于互联网虚拟货币的购买能力以及所购买之物的价值,互联网虚拟货币有价值储藏功能。所以,互联网虚拟货币满足货币的标准定义(在商品或服务的支付或债务的清偿中被普遍接受的任何东西)。拥有货币的三大功能--交易媒介,计价单位,价值储藏。不仅如此,因为互联网没有国界之分,所以互联网虚拟货币天生就是国际性的,超主权的!
到目前为止,大部分互联网虚拟货币本质上都是信用货币,存在一个中心化的发行者。其价值取决于人们对发行者的信任。